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
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。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。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,由赵光辉先生主持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,实际出席董事9人。公司部分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规规定。
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,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:
1. 审议通过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》
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》详见2017年11月29日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。
特此公告。
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7年11月29日